|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3-12-06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党的建设工作,现将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的《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党的建设工作,更好地把广大离退休教职工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双一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2〕2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理论武装。制定学习计划,跟进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深入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讨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依托校党校、校老年大学等阵地平台,运用报告会、读书班等载体,采取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学习活动、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全面系统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增强理论学习效果。校党委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每年为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讲1次党课。

2.加强政治建设。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家人和带动身边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真正使忠诚核心成为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做学校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维护者。担任过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积极发挥好表率作用。

3.落实政治待遇。组织离退休干部按规定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校党委每年要向离退休干部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坚持安全、节俭、务实原则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学习、开展文化活动。

4.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红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将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书记、委员培训列入学校组织部培训计划,确保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书记、委员在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集中培训。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把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组织凝聚起来

5.规范组织设置。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着力把离退休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参与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助推学校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按《党章》规定科学、规范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按照便于开展活动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对已设但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按程序及时予以调整或撤销。坚持选配党性强、威信高、经验丰富、乐于奉献、身体较好、相对年轻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班子成员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或出现空缺的,应及时调整补充。按期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换届工作。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醒督促,做好思想动员,加强工作指导,确保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期完成换届工作。

6.扩大组织覆盖。坚持和完善党支部联络员制度,离退休党委至少明确1名在职党员干部担任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联络员,协助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做好制度落实、规范管理、创建示范等工作。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及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积极探索在离退休教职工党员集中居住地、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实现对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管理服务的全覆盖。

7.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严格要求、结合实际、方法灵活、形式丰富的原则,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考虑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年龄差异、身体条件、居住分散等情况,对身体条件允许的,组织他们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可通过送学上门、线上沟通等方式,向他们传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探索建立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通报制度。要注意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无好转的,可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对不重视开展组织生活的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对有特殊情况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采取适当方式交纳。

8.创建“六好”支部。以“组织设置好、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好、学习活动好、作用发挥好、制度坚持好”为标准,开展创建示范党支部活动。深化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增强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

9.做好日常管理。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有针对性开展党性教育活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有效发挥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在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由学校人事处牵头、校工会具体负责,规范落实教职工荣誉退休工作制度,推动教职工职业生涯与退休生活有效衔接,进一步增强教职工退休的荣誉感、仪式感、归属感。探索以“政治家访”等形式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促进沟通了解,帮助排忧解难。

10.管好流动党员。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按原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对组织关系在学校且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委应当做好思想工作,鼓励他们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经常居住地。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出国(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离退休党委要提前做好他们的教育提醒工作,注意掌握他们出国(境)后的思想、学习等情况。

11.严明纪律规矩。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要严守有关纪律规矩,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的负面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对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按规定做好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置工作。发挥党组织管理监督作用,引导离退休教职工严格遵守党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庆典、刊登、出版、接受采访、网络行为以及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加强日常提醒,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离退休党委或离退休工作处、所在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谈话提醒。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激励关怀,组织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为党和国家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12.加强党内关怀。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有关规定,健全长效机制,用心用情、精准服务。建立健全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机制,解决好老同志的急难愁盼问题。注重实行“一人一策”,服务保障好离休干部。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在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对于重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应当经常上门看望,通过党员义工、志愿服务等方式,给予关心照顾。发挥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的引领作用,积极发展爱心团队,强化心理疏导,鼓励低龄老人帮助高龄老人,探索“时间银行”等互助式养老志愿服务做法。

13.发挥优势作用。充分发挥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立足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持续深化“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活动,组织引导他们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继续发光发热。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组织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继续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拥护者和忠实捍卫者。围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组织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故事、新时代的故事,特别是讲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故事。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任务,组织引导有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农牧渔业和党建等专长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献智出力。围绕加强基层治理,组织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养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志愿活动。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在家庭和社会教育中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弘扬红色家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积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统筹安排、有序有效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发挥好作用,防止发生影响干预原单位或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的情况。

14.加强宣传表彰。注重发现新时代涌现出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先进典型,加大党内表彰工作力度。开展党内集中表彰时,表彰对象一般应有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代表。加大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党员先进典型选树力度,推动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认真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党的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5.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党委要切实履行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听取汇报、提出要求、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坚持学校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增强合力,离退休党委具体负责,抓好党建工作的组织落实,把服务离退休教职工与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16.配强工作力量。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工作队伍建设,由离退休党委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工作,学校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要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为离退休教职工党的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通过交流轮岗、挂职、参与学校中心工作等方式,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17. 强化经费保障。健全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列入学校年度预算,按照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实有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开支标准核算,离退休党委在年度预算党建工作经费中按照财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统筹用于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加大党费对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离退休党委等联合建立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党费下拨机制,将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收缴的党费下拨比例提高到100%。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书记、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适当工作补贴,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其他委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所需经费从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工作经费中统筹安排。

18. 加强阵地建设。挖掘、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活动学习阵地建设。重点依托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场所、老年大学等,做到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与在职党员共用,党建活动与其他老年活动共用,为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就近学习、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党建工作新模式,规范网上学习教育阵地,开展党员信息收集、组织关系转接等,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精准工作。

19.积极探索创新。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求真务实,推进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工作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贵州党建云、贵州老干部工作网、“贵州老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推广使用“数字黔老”等平台,提高离退休工作者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更好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学习使用信息化终端。不断增强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以党建引领推动新时代学校离退休工作高质量发展。

 


© 版权所有:贵州大学离退休党委 贵州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电话0851-8829064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东校区
 邮编:550025 E-mail:rp@gzu.edu.cn